幻世迷纹华>都市青春>快穿之攻略都去死 > 第九十四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4
    王晶晶身边还跟着两个打扮时髦,长的又漂亮的女人,“给你介绍一下,这一位是我的表姐郑箐,这一位是我的同事关晓晓,现在我们都在一家公司上班的。”

    凤歌跟两个美女握了手,美女果然是美女,小手细腻嫩滑,外面天气比较热,所有手心有点湿润,汗渍却散发着淡淡的馨香。

    冰肌玉骨,喻体生香么!

    “两位美女随便看!”

    王晶晶看她们认真的挑选,一脸好奇的问“唉,凤歌,你不去你家公司上班,在这里干嘛?难道你是在这里当店员啊?这么小的店,容不下你于大小姐吧!”

    王晶晶家里是个不大不小的公司,是家族制的,家里的亲戚大多都在里面上班。

    于家于爸没有兄弟姐妹,往上数三代都是单传,连个女娃娃都没有,所以双胞胎男孩子被他宠上了天。

    凤歌挑眉,“难道你没看出来,本姑娘现在是老板?”

    “老板?你是老板?真的?你竟然自己创业了!不过你学的是金融管理专业,我以为你是要到家里的公司上班,接替你爸的位置呢。”

    凤歌也不解释,“我自己创业才自由嘛!那个老头子,不就是有个公司,天天拽的跟什么似的。”

    王晶晶“嘿嘿嘿,理解,理解!不过你自己当老板也很好啊!不过我若是有喜欢的,你一定要给我打折啊!”

    凤歌点头,“那是一定的,若是东西好,你也要给我宣传宣传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自然。”

    两人虽然不是最亲密的那种闺蜜,但同在一个圈子里,而且同班同学,算是熟悉的朋友了。

    她店里的金银玉器可都是她自己做的,当然样式也是参考她穿越这么多世界,见到的新鲜有趣的那些。

    三个美女是非常有眼光的,当然手里也不缺钱,算下来竟然卖掉十多件。

    凤歌给了他们八折的优惠,“你们是我的第一批客人,以后再来,也是八折哦!”

    “哇哦!太棒了!”这东西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便宜,打八折能便宜好多。

    时间一晃就是六年,小店的生意蒸蒸日上,那一对翡翠镯子最后被人以高价买走。

    然后凤歌又摆了一件,鸡血石鸟笼,巴掌大的鸟笼,里面还有三只栩栩如生的画眉鸟。

    依旧是不出价,就是个镇店之宝。

    她并不是龟缩在潘家园不出门的,有钱有闲,当然是想点子的各种玩,非常任性的说关门不做生意,就关门了。